哈尔滨市餐饮场所暂不“限塑”
发表时间:2024/05/13 22:24:21  作者:新闻中心 

  东北网6月4日讯 “限塑令”已经实施几天了,不断有读者向记者咨询相关事宜,究竟什么样的塑料袋是禁止使用的?什么样的塑料袋是限制使用的?带着一系列的问题,记者正常采访了省环保局的工作人员,听他们详细解答了相关问题。

  工作人员:国务院下发《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时指出,从2008年6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即通俗所说的超薄塑料购物袋。也就是说,以后超薄塑料购物袋就退出了历史舞台,不准许再使用。

  工作人员:大家需要明确的是,这次规定强调的是“限制”二字,并非全部禁用。厚度超过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以及明确标识生产厂商名称等要求的,还是能使用的。但通知明确要求,要有偿使用塑料购物袋。这就是说,即便达到了生产、销售标准的塑料袋,市民在使用时必须花钱,商家不得免费提供。

  工作人员:此次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的范围是超市、商场和集贸市场,其中包括便利店、折扣店、仓储会员店、百货店、专业店、专卖店、家居建材店、购物中心等场所,餐饮场所暂未进入“限塑”之列,但需提供符合标准的合格塑料袋。目前商家还可以免费提供合格的塑料袋供消费者打包。

  工作人员:这次限制使用的是塑料购物袋,保鲜膜不属于购物袋,并没有明确说它不能够正常的使用。从概念上理解,塑料购物袋是二次包装,保鲜膜应属一次包装的物品。目前还没有明确禁止保鲜膜的使用。不过,从环保角度而言,为减少因塑料袋带来的污染,我们还是建议市民尽量少用塑料制品。

  工作人员:据我们不难发现,哈市各大超市大多有环保袋在销售,价格因大小、质量等而不同。一般的布质购物袋2元、5元等都有,还有一些塑料袋几角钱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