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装收费持续引关注江苏省消保委指出“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权”
发表时间:2024/06/18 02:01:17  作者:新闻中心 

  近期“包装收费”“打包费”触动了消费者的神经。盒马线元包装费引发关注,甚至有不少网友质疑。1月11日,新京报记者看出,盒马线上购物包装费提示内容更新,其中提到“如果所购买的商品并未使用包装材料,可退回费用”。

  针对包装费问题,江苏省消保委近日发声表示,经营者可以探索降低塑料购物袋使用频率的销售策略,而非简单粗暴地统一收费。限塑令的最终目的不在于收费,而是通过收费减少塑料购物袋的使用频率,引导消费者自发形成绿色消费习惯,以此来降低塑料产品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同时要充分保障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和知情权。

  业内人士认为,包装收费与否是商家自由选择的权利,但怎么平衡利润和成本,同时关注消费者的心理感受。收不收,收多收少,对企业来讲也涉及经营策略,应该多方考量。

  盒马线日,新京报记者打开盒马App发现,在下单页面出现1元包装费的条目。盒马在收取包装费的通知中称依据“限塑令”等有关要求有偿提供塑料袋包装服务。盒马方面在接受新京报记者正常采访时称,从1月1日开始盒马线上平台开始收取包装费,采用的是生物可降解材质的塑料袋,主要是出于环保考虑。不少网友对加收包装费一事不买账。有网友提出一些商品并不是特别需要袋子,“整箱的牛奶不需要再加包装。”有网友认为加收包装费存在强制性,“不能选择不要袋子。”

  1月11日,新京报记者查看盒马App发现,其包装费提示内容已更新,“为确保您的商品妥善送达,我们将使用生物可降解购物袋等环保包材对商品做包装。同时按照国家‘限塑令’等有关政策要求,我们将对包装材料适当收费,收费标准为:1元/订单。如果您发现所购买的商品并未使用上述包装材料,请联系客服,我们将为您退回费用。”

  1月10日,江苏省消保委微信公众号公布消息称,近日,某平台表示自2024年起,外卖开始收取1元包装费,力求减少对环境的影响。某知名奶茶品牌,被曝按杯收取包装费,但是其实就是多杯放一个包装袋等。江苏省消保委提到,部分消费者发现,由于大米或者整箱牛奶等已有完善包装,没办法用普通塑料袋包装,但是由于收取包装费,商家在有关产品拎手处系上未使用的包装袋。

  江苏省消保委呼吁,经营者可以探索降低塑料购物袋使用频率的销售策略,而非简单粗暴地统一收费。一方面,在下单时赋予消费者选择权,允许消费者依据自己需要选择要不要使用塑料购物袋。另一方面,由于外卖或者超市外送多是送货上门,可以优化仓储和配送环节,采用能循环使用的包装,进行环保配送,例如能够正常的使用布袋等环保材料配送,待商品送货上门后再由配送人员带回包装袋等。此外,江苏省消保委也提醒经营者,如果变更经营策略,应当及时显著提示消费者,充分保障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和知情权。

  江苏省消保委指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9条之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很多超市的产品已经通过塑料袋和塑料盒等进行了完善的包装,可有很大成效避免商品破损或者被污染,再额外使用塑料购物袋已无必要。消费者有权通过你自己实际的需求选择是否使用购物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由于部分平台免费提供购物袋仍在试用期,若需要额外收费,应当明确提示消费者,并且告知消费者收费标准,充分保障其知情权,避免消费者由于消费惯性忽略收费项目,产生消费纠纷。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条提出,国家倡导文明、健康、节约世界资源和保护自然环境的消费方式,反对浪费,绿色消费与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利并无冲突。限塑令的最终目的不在于收费,而是通过收费减少塑料购物袋的使用频率,引导消费者自发形成绿色消费习惯,以此来降低塑料产品对环境的不利影响。

  1月11日,新京报记者查询多家零售购物线上平台发现,每个平台收取包装费的情况不同,价格也不一。其中,山姆会员店、永辉包装费为1元,京东到家包装服务为1.2元,叮咚买菜、七鲜、大润发等暂不收取包装费。

  永辉平台能自行选择是否选用包装服务,其用红色字体标识提出“包装服务后续默认选中,不再提示”。叮咚买菜显示每单包装费1元,“当前为免费试用期,0元为您提供”。大润发此前包装费为1元,现在已将包装费减免为0元。

  新京报记者随机采访了多位消费者。李女士提到,她是山姆的会员用户,经常线上下单,也知晓包装费事项,她认为收取包装费是合理的,“买个冷鲜肉都是保温袋包装的,里面有冰袋。而且去超市也得花钱买购物袋。”她也提到,如果是不需要包装袋的商品,比如成袋的大米,确实也没必要加收包装费,这样的一种情况下“商家能取消包装费”。

  葵女士经常在小象超市(美团买菜)购买日常生活用品,她提到,她的包装费价格经常变化,“有些时候1分,有些时候1元。”她认为,收取包装费最好是看订单总价,“购买的商品总价高的时候能减免包装费。”

  中国商业联合会专家委员会委员、北京国际商贸中心研究基地首席专家赖阳表示,无论商家把包装费整合在整体的价格中还是单独列,是商家自由选择的权利。实际上羊毛出在羊身上,商家既可以折算到每一单的价格当中,也可以收1块钱包装费。不过,商家原来没有这项收费,现在增加了,可能会让我们消费者的心里感到不适,觉得似乎是涨价了。赖阳还提到,“怎么平衡利润和成本,同时关注消费者的心理感受,是商家要一直思考研究的问题。”

  和君咨询合伙人、连锁经营负责人文志宏认为,商家首先要遵循和践行“限塑令”的政策规定。对商家而言,一方面要减少包装浪费,另一方面,包装对企业来讲,是一项成本支出,列出包装费是一种成本弥补的方式,合情合理,并没有违反法律规定。对消费的人来讲,如果包装费收取合理,应该也能接受的。

  文志宏还提到,包装费收还是不收,收多收少,对企业来讲也是一种经营的策略,如果因为1块钱的包装费,失去顾客,对企业来讲就是丢了西瓜捡到芝麻,而不收包装费或许能轻松的获得更多顾客对商家的认同和忠诚度,因此企业在经营策略上需要多方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