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规范食品包装材料容器范围 要求用途明确
发表时间:2024/05/22 22:13:26  作者:kaiyuntiyu 

  卫生部日前印发《食品相关这类的产品新品种行政许可管理规定》的通知。条 申请食品相关这类的产品新品种许可的单位或个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当向审评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一)申请表;

  需要对有关的资料和检验结果做验证试验的,审评机构应当将检验项目、检验批次、检测验证的方法等要求告知申请人。验证试验应当在取得资质认定的检验机构进行。对尚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测验证的方法的,应当首先对检测验证的方法进行验证。

  第十条 食品相关这类的产品新品种行政许可的具体程序按照《行政许可法》、《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根据技术评审结论,卫生部对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相关这类的产品新品种准予许可并予以公告。对不符合标准要求的,不予许可并书面说明理由。符合卫生部公告要求的食品相关这类的产品(包括进口食品相关这类的产品),不需再次申请许可。

  第十二条 卫生部根据食品相关这类的产品安全性评估结果,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制订公布相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第十三条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卫生部应当及时组织专家对已批准的食品相关这类的产品进行重新评估:

  经重新评价认为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卫生部可以公告撤销已批准的食品相关这类的产品品种或者修订其使用范围和用量。

  第十四条 使用《可用于食品的消毒剂原料(成份)名单》中所列原料生产消毒剂的,应当执行《传染病防治法》、《消毒管理办法》及卫生部有关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