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宁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查塑料购物袋20批次 不合格2批次
发表时间:2024/06/15 16:24:26  作者:产品动态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福建省宁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工业产品质量市级监督抽查质量公告(2023年第14期)。

  近期,为贯彻《宁德市关于逐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实施办法》,配合做好塑料污染治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宁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塑料购物袋开展产品质量市级监督抽查,共抽查11家企业20批次,不合格2批次,不合格发现率10%。

  本次抽查依据GB/T 21661-2020《塑料购物袋》的规定要求,对标识要求、环保要求、感官要求、厚度偏差、宽度偏差、长度偏差、跌落实验、漏水性、封合强度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抽查发现有3批次塑料购物袋不符合规定标准的规定,涉及标识要求、环保要求项目。

  宁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属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本次抽查不合格产品依法予以处理。下一步,将持续保持对塑料购物袋的监督抽查力度,严禁公司制作或销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

  塑料购物袋是以树脂为主要的组成原材料制得的,在销售、服务等场所用于商品等货物盛装、并且用于携提的袋制品。塑料购物袋的标识应规范,其内容有:塑料购物袋名称、标准编号、规格、公称承重、生产厂商名称、标志、环保声明、安全声明。

  塑料购物袋上应有类似“为保护环境和资源请多次使用”的环保声明。为了有利于回收再利用工作,塑料袋应标有材质。安全要求规定了直接接触食品的塑料袋的卫生指标和标识,还规定了应有警告语和安全性声明,如“为了尽最大可能避免和防止窒息等危险,请远离婴幼儿”等。

  消费者购买时要查看产品标识,根据不同用途选择塑料购物袋的规格,最好选购可降解或可回收再利用的塑料购物袋。注意减少塑料购物袋的使用量,养成重复利用塑料购物袋的习惯,购物时自带购物袋或使用别的环境友好型替代品。

 

下一篇: 家电才智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