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812】产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运用管理方法已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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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4/06/21 16:07:23 作者:产品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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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5月16日电(记者王优玲)商务部、国家开展和变革委员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日前联合发布《产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运用管理方法》,从本年6月1日起,产品零售场所有不标明塑料购物袋价格,向顾客无偿或变项无偿供给塑料袋等行为之一的,将遭到最高1万元的罚款。 依据《方法》,产品零售场所是指向消费的人供给零售服务的各类超市、商场、集贸市场。产品零售场所可自主拟定塑料购物袋价格,但不得有以下行为:低于运营本钱出售塑料购物袋;不标明价格或不按规则的内容方法标明价格出售塑料购物袋;采纳打折或其他方法不按标明的价格向顾客出售塑料购物袋;向顾客无偿或变相无偿供给塑料购物袋。不然将被处以5000元至10000元不等的罚款。 《方法》还规则,产品零售场所应向依法树立的塑料购物袋出产厂商、批发商或进口商收购塑料购物袋,并讨取相关证照,树立塑料购物袋购销台账,以备查验。不然将被处以20000元以下的罚款。 《方法》要求,产品零售场所应当在出售凭据上独自列示顾客购买塑料购物袋的数量、单价和金钱。但以租借货摊方式运营的集贸市场对消费的人开具出售凭据确有困难的在外。 《方法》指出,所称塑料购物袋是指由产品零售场所供给的,用于装盛顾客所购产品,具有提拔功用的塑料袋。但不包含产品零售场所根据卫生及食品安全意图,用于装盛散装生鲜食品、熟食、面食等产品的塑料预包装袋。 此外,《方法》鼓舞产品零售场所供给契合有关质量衡量原则和环保要求的塑料购物袋替代品。 三部委表明,出台上述管理方法,意图是为了节省国际资源、维护生态环境,引导顾客削减运用塑料购物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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